9月28日下午,前进区第七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在常委会议室召开,中心组成员、区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社区党工委书记参加此次学习。会议由杨新同志主持。

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第一讲和关于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说明。

杨新强调,一是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不断“劝学”“促学”,抓“关键少数”,在全党大兴学习之风,就是要告诫党员、干部,如果不抓紧增强本领,久而久之,就难以胜任肩负着的使命和任务。各级党委和各单位各部门务必要重视学习,尤其是各级党委的中心组学习,党委书记一定要牢牢抓在手上,紧跟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步伐,不掉队,不落后。二是深刻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今年的两会,对《宪法》进行修改,在序言部分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一并写进《宪法》,由此可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做为基层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将其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去,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推进各项工作稳步前行。 三是严格遵守《条例》相关要求,做一名廉洁自律的共产党员。从10月1日起,《条例》开始正式施行,区纪委监委要做好《条例》的讲解和普及,尤其是纪检干部,《条例》的使用者,必须要熟记熟用,对《条例》的适用对象,适用的范围,适用的条款,要做到烂熟于心,确保执法办案有理有据,有法可依。今后,不管是领导干部、机关干部还是党员都要时刻按照《条例》的要求规范言行,严格遵守和履行《条例》,坚决不越红线一步,做一名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优秀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