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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十六届七次会议关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1-01-24 22:24:17 发布者:区政府办管理员 来源:前进新时代 浏览量:3506

前进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23日前进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大会通过)

佳木斯市前进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前进区人民法院张甲光院长所作的《前进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一年来区法院在区委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会议要求,前进区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在区人大的依法监督下,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真抓实干、砥砺前行,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奋力谱写前进区新时代全面振兴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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