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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十六届七次会议关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1-01-24 22:27:24 发布者:区政府办管理员 来源:前进新时代 浏览量:4109
前进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
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2021年1月23日前进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大会通过) 佳木斯市前进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认真听取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佳木斯市前进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草案)》的说明(以下简称《纲要》)。会议同意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 会议认为,“十三五”时期,是前进区综合实力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的五年。五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和经济下行压力,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攻坚克难、开拓进取,全力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顺利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十四五”发展积累了丰富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议认为,《纲要》阐明全区“十四五”时期和未来一定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纲要》提出依托“一轴两翼三带”战略发展空间,实施“一区五地”建设,实现‘北部大提升、南部大发展’的战略目标,符合前进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区情实际,保障措施有力,为前进区今后一定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清晰“路线图”,为未来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明方向,是全区人民为之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会议强调,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要认真领会《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稳步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带动全区各项事业取得新突破。 会议号召,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区委工作要求,在区委坚强领导下,为实现《纲要》所提出的各项目标而努力奋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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